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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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工业用地更新变为商业办公及住宅用地,被搬迁商户的经营损失如何赔偿?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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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金华这座“浙江之心”的城市更新浪潮中,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的案例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当推土机的轰鸣声取代了工厂机器的运转,那些被迫搬迁的商户们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我的经营损失谁来赔?怎么赔?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城市发展中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的深刻命题。

1、法律框架下的补偿逻辑冲突

(1)土地性质优先原则的局限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以土地原用途作为补偿基准,工业用地征收主要补偿土地价值、地上附着物及安置费用。然而,这一规定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机械性。以城店路沿街商户为例,这片区域在上世纪 90 年代“前店后厂”模式下,已自然演变为商贸中心,但规划更新滞后导致土地性质与使用功能严重脱节。征收时“一刀切”按工业用地补偿,忽视了商户数十年经营积累的区位价值。

(2)营业损失补偿的制度悬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商铺营业损失应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专项补偿。但工业用地征收中,征收方常以“土地性质非商业”为由拒绝适用该条款,形成荒诞逻辑。南京某工业区商铺征收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实际经营满五年的商户,即便土地性质未变更,仍应参照商业标准补偿。”这一判例为解决类似争议提供了重要参考。

(3)举证责任的制度性失衡

商户需自证经营合法性,但历史形成的“住改商”往往缺乏完备手续。2024 年云南商铺征收案中,法院创新性地将“持续纳税记录 + 社区证明”作为经营事实的认定标准,为类似争议提供了司法智慧。

2、现实困境:当工业红线切割商业血脉

(1)规划滞后与市场自发的冲突

上世纪 90 年代“前店后厂”模式催生的工业区商业带,在城镇化进程中自然演变为商贸中心。但规划更新滞后,土地性质与使用功能严重脱节。征收时“一刀切”按工业用地补偿,直接抹杀商户的区位价值。

(2)补偿标准的计算悖论

工业用地补偿多采用“区片综合地价”,而商铺价值需按“市场比较法”评估,二者价差可达 3 - 5 倍。2023 年上海某工业区拆迁中,商铺主通过诉讼争取到“实际经营面积 × 商业基准地价”的补偿方案,凸显制度弹性空间。

(3)程序正义的隐形剥夺

《征收补偿方案》制定阶段缺乏商户参与,评估机构选择、经营损失核算等关键环节存在 “闭门决策”现象。拆迁律师代理的湖北宜昌商铺案中,法院以“未组织听证”为由撤销补偿决定,昭示程序违法对实体权利的侵蚀。

3、突围路径:构建“事实优先”的补偿认定体系

(1)立法层面:确立“实际用途优先”原则

建议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增设“历史形成商业集聚区”的特殊补偿条款。参考深圳“双轨认定”经验,对持续经营超十年的商户,允许按商业用地市场价补差。

(2)司法实践:扩大营业损失认定范围

借鉴江苏高院“经营贡献度评估法”,将客流量数据、行业利润率等纳入损失计算。2024 年浙江某案例中,法院引入“区位商指数”量化商铺地理价值,开创补偿计算新范式。

(3)行政程序:建立分类协商机制

推行“工业用地征收商业影响评估”制度,对受影响商铺实施专项登记。昆明某开发区试点“商户代表参与评估小组”模式,通过“经营损失清单”实现个性化补偿,化解群体矛盾。

(4)技术赋能:区块链存证经营事实

利用区块链技术固化商户的纳税记录、租赁合同、客流数据,解决历史经营举证难题。广州“征补链”平台已实现经营数据上链存证,成为司法认定的有效依据。

4、案例分析:婺城区政府违法强拆案

最高法认定,一审判决责令婺城区政府参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许水云进行赔偿,未能考虑到作出赔偿决定时点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已经比《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时点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有了较大上涨,参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许水云进行赔偿,无法让许水云赔偿房屋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二审判决认为应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本案赔偿问题,未能考虑到案涉房屋并非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征收和强制搬迁,而是违法实施的强制拆除,婺城区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一审判决第二项与二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均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此外,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如果许水云提供的纳税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案涉房屋符合《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金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经营用房认定条件,则婺城区政府应当按经营性用房来进行补偿。

结语:在法治轨道上追寻公平与正义

城店路商户的抗议声,既是微观个体的权益呐喊,更是城市化进程中制度迭代的倒逼信号。当工业用地的冰冷红线与商铺经济的鲜活血脉发生碰撞时,法治不应是简单二选一的判断题,而应成为平衡多元利益的方程式。从更深层看,这场争议暴露出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从“静态管控”向“动态治理”转型的迫切性。

未来的征收补偿机制,应当如手术刀般精准剥离土地性质与使用功能的绑定关系,在“事实优先”原则下重构补偿逻辑。当某天商户们能手持区块链存证的可视化经营报告,从容主张每一平方米的区位价值时,那便是法治真正完成了从“土地管理”到“空间正义”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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