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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名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10余年没人管?区划调整不是理由!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2-02

500多亩集体土地,214名被征地农民,10余年的光景,始终未得到落实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在2025年的今天,一切该有个答案了!
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贾燕丽、徐会元律师在河南省A市代理的案件中,200余名村民的失地保险补贴10余年没人管。村民们向区政府书面申请履职也得不到任何答复。
那么,事情到底卡在了哪儿呢?市政府在复议审查中又会揭露出怎样的真相呢?“区划调整”能否成为县级政府怠于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理由呢?
【200余名村民的群体性案件,光名单列了20页】
委托人牛先生等214人在河南省A市某镇的两个村原拥有集体土地。早在2012-2013年间,两个村共500余亩土地即被省政府批复征收,涉及200余户。
在征地补偿款陆续到位的情况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却始终没有着落。2025年1月,两个村共计214名村民向区政府邮寄《履行补偿安置申请书》,要求其依法履行失地社保职责。
但区政府却迟迟未作出任何答复。2025年4月,这214名村民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贾燕丽、徐会元律师指导下,向河南省A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区政府对其履职申请作出处理并给予答复。
200余名村民同案申请行政复议,光是申请人名单就列了长长的20页纸,彰显出征收补偿纠纷对民生的重大影响。

【“区划调整”不是相互推诿责任的理由】
本案复议审查中,被申请人区政府答复称涉案土地系在2013年由xx县人民政府征收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也应当由该县政府来负责。
然而2016年11月,A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涉案的两个村改由被申请人所在区代管。被申请人曾与xx县政府多次协调,但至今未收到应否将该214名群众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的资料和款项,导致其无法履行所谓“法定职责”。
市政府经复议审查认为,涉案集体土地已于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申请人的社会保障费用却没有落实。被申请人作为实际代管涉案村的县级政府,对申请人的书面履职申请不作答复和处理,属于不履行职责。
被申请人“应当积极主动与xx县政府进行对接,xx县政府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正所谓守土有责,无论行政区划如何调整,200余名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保险情况都是民生大事,岂容长期协调不出个结果?
【案件结果】
2025年11月8日,河南省A市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x政复决〔2025〕4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xx区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处理。

梁红丽律师团队将持续助力本案200余名委托村民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社会保障,在明律师也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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