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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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公告
2025年12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行程表!12月1日:上海、韶关、重庆、锦州、广元、武当山、来宾、昆明、赤峰、石家庄、吉林;12月2日:安康、滁州、成都、定远、杭州、赤峰、随州、金华、朝阳、来宾、贵阳、昆明、石家庄、长春、公主岭、晋州、芜湖、合肥;12月3日:福州、丽水、杭州、南阳、义乌、兴安盟、衡阳、贵阳、宾阳、长春、重庆、保定、芜湖、衢州、合肥、石家庄、承德。
2025-12-02
由本所徐东兵律师代理的贾东生起诉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纠纷案胜诉
由本所刘晓刚律师团队徐东兵律师代理的贾东生起诉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纠纷案件,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8日做出了(2025)京0117行初250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被告镇政府做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2025-12-02
由本所李群杰、孙志平律师代理的文女士与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不服违法自治查处答复行政复议案胜诉
由本所李群杰律师、孙志平律师代理的文女士与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不服违法自治查处答复行政复议案件,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作出万州府复〔2025〕3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1.撤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文女士违法自治查处申请书的回复》;2.责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于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违法自治查处申请书》进行重新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2025-12-02
由本所张作元、马千慧律师代理的崔某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纠纷案胜诉
由本所张作元律师团队的张作元律师、马千慧律师代理的崔某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纠纷案件,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 0113行初24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崔某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XX村七栋总面积为一千一百六十九点五平方米的建筑物及围墙三十四点五延米的行政行为违法。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2025)京 03 行终 1758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2025-12-02
由本所杨念平、徐慧芳律师代理的某服饰店与鹿泉区上庄镇人民政府,上庄村村民委员会撤销搬离通知一案胜诉
由本所杨念平、徐慧芳律师代理的某服饰店与鹿泉区上庄镇人民政府,上庄村村民委员会撤销搬离通知一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1行终42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鹿泉区人民法院(2025)冀0110行初11号《行政裁定书》,指令鹿泉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2025-12-02
2025年12月2日14:10,本所陈丽芳、李银磊律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12法庭开庭审理
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陈丽芳、李银磊律师代理的吴女士与义乌市某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纠纷一案,将于2025年12月2日14:10,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12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2025-12-01
由本所陈丽芳、王天子律师代理的励某一、励某二、孙某诉慈溪市人民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一案胜诉
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陈丽芳、王天子律师代理的励某一、励某二、孙某诉慈溪市人民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一案,被诉补偿决定未将离异女儿及外孙认定为安置人口,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8日送达(2025)浙02行初1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1、撤销被告慈溪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2、责令被告慈溪市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励某户安置补偿事项重新作出决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特此公告!
2025-11-19
2025年11月20日上午9点,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
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眭某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行政补偿纠纷一案,将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9点,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2025-11-19
2025年11月17日15:00,本所谭程泽律师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线下举行听证
由本所赵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吴先生与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再审一案,将于2025年11月17日15:00,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线下举行听证,特此公告!
2025-11-19
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庞女士与会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由本所赵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庞女士与会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白银市人民政府作出了白市政复决字【2025】8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会宁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责令20日内重新作出处理,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
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