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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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处置,必须得企业点头同意吗?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8-21

浏览量:

导语:很多企业主被认定为“低效用地”后,最担心的就是:政府能不能不跟我商量,直接把地收走?答案是:要看走的是哪条路——有的必须你同意,有的不需要。

 

 

一、国家咋说的?“商量”是必须的,但不一定“你点头”

 

国家政策要求低效用地再开发要“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 ,也强调“平等协商”。

 

但“平等协商”和“必须你同意”是两码事。“协商”的意思是:政府要跟你坐下来谈、听你的意见。但谈完之后,不一定非要你点头才能推进。当然,具体要不要你同意,得看走的是哪条路。

 

二、三条路,要求完全不一样

 

低效用地处置主要有三条路,对“要不要你同意”的要求完全不一样:

 

第一条路:企业自己改——不需要别人同意。 企业自己改造升级,地还是你的,你说了算。这是对企业最友好的方式。

 

第二条路:政府花钱买回来——必须你同意。 政府想花钱把地买回去,必须跟你商量,你同意才能收。谈不拢的,政府不能硬来。

 

第三条路:政府强制收回——不需要你同意。 如果企业拿了地两年没动工,而且是企业自己的原因,政府可以无偿收回——不需要你同意。这种情况走的是法定程序,不是商量。

 

三、从“最需要你同意”到“最不需要你同意”

 

低效用地的几种处置方式,按“需不需要企业同意”排个序:

 

企业自己改:你说了算,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政府花钱买: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收

 

双方换地:商量好了才能换

 

政府强制收:符合法定条件的,政府依法执行,不需要你同意

 

一句话:不是所有低效用地处置都要你点头。企业自己改和政府花钱买,必须你同意;但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满两年的,政府可以依法强制收回,不需要商量。

 

四、给企业主的提醒

 

第一,被认定为低效不等于地一定会被收走。 政府跟你谈收回,是商量,不是命令。

 

第二,政府想花钱买你的地,你可以不同意。 谈不拢的,政府不能硬来。

 

第三,真正要警惕的是“强制收回”。 它的条件很严格——主要是“企业自己的原因,拿了地两年没动工”。如果你的企业在正常生产,仅仅因为“亩均税收低”被贴了“低效”标签,并不构成强制收回的条件。

 

“低效”不是尚方宝剑,政府不能想收就收。不同的处置方式,规则完全不同,搞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才能走对维权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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