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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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变“机动地”就不用给征地补偿了?这可得警惕!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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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地,到了征收时转眼就成了县政府口中的“机动地”,连补偿都省下了……这咱老百姓可不能答应。
山西的郭先生等6户最近就碰上了这样的蹊跷事儿: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中白纸黑字包给自己的土地,就因为合同中一句手写的“甲方可随时收回碱地”,到了最近征收时征收方就一口咬定碱地不属于承包地而是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补偿利益给村集体就行了,和咱农户没关系。


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文规定机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本村耕地总面积的5%,且早在20多年前就不允许再预留了。而郭先生等6户耕种的所谓“碱地”面积占比可是不小,显然不符合法律对机动地的规定。
由此看来,征收方的“机动地”一说并无证据,目的却是非常明确的——补偿能省就省,能不给就不给,找着这样一个名头不就能不给了吗?这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操作,咱农户当然不能认,究竟是承包地还是机动地,碱地能否等同于机动地,这得县政府去举证证明,可不是靠合同里手写的几个字就能判定的,拿不出证据来补偿该给就得给,一分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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