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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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项目被曝“未批先建”,耗资3亿元恐成违建!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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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媒体曝光兰州市一项耗资超3亿元的文化项目,在建成逾十年后仍无法投入使用,其核心问题直指项目建设之初的“未批先建”。这一事件不仅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的长期闲置与浪费,更因项目选址于黄河主河道内,带来了持续的安全与法律风险。本文将梳理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分析其作为典型“程序违法”案例所暴露出的决策、监管与法律问题,并探讨其悬而未决的处置困境。

一、事件核心:一个“建在河道里”的未批项目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的调查,涉事项目为“兰州华夏人文始祖园雕像承台暨黄河文化展示馆”,位于兰州市北滨河西路、银滩黄河大桥附近。

下表汇总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要素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华夏人文始祖园雕像承台暨黄河文化展示馆
地理位置黄河主河道范围内(兰州市银滩黄河大桥西南方)
投资情况截至2015年底,已投资超3亿元,资金来源于市、区财政及自筹
建设时间2011年开工,2014年基本建成
当前状态自建成起闲置超过10年,未能对外开放
管理方变更2016年由经开区移交至兰州投资公司,2019年再次移交至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

二、“未批先建”的违法实质与重大风险

项目的根本问题在于其建设程序严重违法,且带来了双重风险。

1. 违法的核心:缺少关键审批

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在黄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经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委会)审查同意。然而,该项目在未取得黄委会审批的情况下便擅自开工建设,构成了明确的“未批先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的一份终审判决中也明确指出,该工程因修建于黄河主河道,“应取得黄河委员会审批同意”,且至今未取得。

2. 带来的双重风险

  • 防洪安全隐患:专业水文报告指出,该项目建筑物会压缩河道过水面积,扰乱水流形态,在遭遇大洪水时可能形成壅水,并改变局部河段的冲淤规律,对黄河防洪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 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超过3亿元的投入因项目无法合法投入使用而长期沉淀,且每年仍需承担维护和管理成本,造成了显著的国有资产浪费和效率损失。

三、项目困境:审批无解与“盘活”落空

十年来,该项目经历了多次管理权移交,但核心的审批障碍始终无法突破。

  • 审批努力屡次失败:项目承建方变更后,后续管理公司曾试图补办手续,但均未获成功。黄委会的审批已成为一道无法逾越的法定门槛。
  • 后续“盘活”计划搁浅:管理方曾提出诸如建设跨河景观桥、打造文旅融合项目等后续开发设想。但由于最根本的合法性问题没有解决,所有后续规划都失去了前提,最终全部落空。

四、深层反思:程序的代价与问责的呼唤

华夏人文始祖园项目的困境,是兰州当地“未批先建”问题的一个历史缩影。此前,轰动一时的“港联第一大道”项目同样因侵占黄河泄洪通道被定性为违法建筑并最终拆除,导致巨额投资损失和一系列腐败案。甘肃省及兰州市官方也曾多次在检查中通报其他领域的“未批先建”问题。

此次事件暴露出更深层的问题:

1. 决策程序失范:项目在明知位于河道内、需经严格水利审批的情况下仍仓促上马,反映了“先建设后补票”的侥幸心理和决策程序的严重缺失。

2. 监管责任悬空:从开工到基本建成的数年里,如此庞大的违法工程为何未能被及时叫停?这反映出项目前期监管的失灵。

3. 问责机制待显:面对已造成的巨额损失和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公众的核心关切在于:当初是谁拍板决定“未批先建”?长达十年的损失该由谁负责?。仅仅让项目闲置,并非问题的终点,依法依规的追责与切实的整改方案才是回应公众关切的必需。

总的来看,这个耗资3亿元的项目,以其十年的闲置状态,成为了一个关于程序正义、决策理性与问责机制的沉重警示。它的最终结局,无论是艰难地补办手续,还是面临拆除,都将为城市治理和公共投资决策提供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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