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气阅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新规施行: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这些情形可申请复议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1-17
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不仅进一步扩大了受案范围,还增加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并明确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
一、修订背景与意义
自2012年原版《规程》发布以来,知识产权领域经历了快速的发展变化。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速增加,类型也日益多样化。同时,2024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要求对原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因此,本次修订旨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其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扩大受案范围,加强争议吸纳
新《规程》显著扩大了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范围,除了传统的专利相关事项外,还包括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此外,《规程》明确规定,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行政不作为以及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3类案件不服的,应当首先申请行政复议。
三、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体验
为了方便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请求,《规程》引入了互联网渠道申请机制,支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拓宽了代理人资格限制,允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之外的专业人士如专利代理师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代为参加复议程序。并且,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及时通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正材料。
四、完善审理机制,促进争议实质性解决
新版《规程》借鉴了“繁简分流”的理念,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审理标准。同时,鼓励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并明确了调解书的内容及效力。对于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情况,《规程》详细列出了纠错措施的具体适用条件,确保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新版《规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不仅提高了处理行政争议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也为权利人提供了更加全面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这不仅是对现有法律体系的一次重要补充和完善,更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致力于提供更高质量公共服务承诺的体现。
维权指南
2026.10.14
2026.10.13
2026.10.12
2026.10.12
2026.10.10
2026.10.09
2026.10.09
2026.10.08
2026.10.08
2026.09.29
胜诉案例
2026.09.24
2026.09.23
2026.09.16
2026.09.09
2026.09.04
2026.09.03
2026.08.31
2026.08.15
2026.08.03
202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