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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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1.4万过渡费就寻衅滋事了?镇政府不该给吗?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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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10余年安置房仍未建成交付,林先生一家人只能靠在自家田地上的自建房蜗居,多年前甚至连临时安置费也不发了……好容易镇政府书面承诺协助解决问题,并由工作人员出具收条支付了1.4万的过渡费,却在领取后被指控涉嫌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了。这样的案情,作为被拆迁人的你能想到吗?你敢去想吗?
在明律师对九派新闻报道中发生在河南省x市的这起案件观点明确——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无论10余年前城中村改造拆迁的安置协议是林先生和谁所签,镇政府作为当地的父母官都有义务对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监督。在镇政府白纸黑字盖着公章承认补偿安置未到位的情形下,林先生的“多次维权”显然是为了合法目的而非非法占有,怎么会是“强拿硬要”的流氓行为呢?
即便镇政府不具有支付过渡费的合同义务,其自愿支付行为也不能变成陷害咱被拆迁人的陷阱。请大家牢记,寻衅滋事这口“锅”,绝不应被用在拆迁补偿领域中。用了,那就是锅,是谁的谁抱走,咱老百姓可不负责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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