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立即咨询

北京‌北辛安棚改二期安置方案为何引发群体联名申诉?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05-29

浏览量:

导读:凌晨三点,北辛安棚改临时安置点的隔断间里,老张又一次翻出泛黄的《征收补偿协议》,手指反复摩挲着“建筑面积1:1置换”的条款。五年前,他交出了自家86平方米的平房院落;如今安置房标注的“86平方米”到手后,实际能使用的空间竟不足60平方米——公摊面积无声吞噬了30%的居住空间。在石景山区第二水泥管厂小区,与他同样遭遇的170户居民在十四年拉锯战后,将联名申诉书按满红手印:“说好的拆一还一,为何越换越小?”

这场群体性申诉的导火索,直指安置房面积计算中隐秘的法律断裂带。当征收方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时,却刻意模糊了一个关键事实:传统平房、院落本无公摊概念,而置换的高层安置房公摊系数普遍达25%-30%。这种置换规则下,居民虽获同等“建筑面积”,实际生活空间却大幅缩水,彻底背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保障居住条件”的立法本意。

1、面积缩水的法律本质:从概念偷换到权益侵蚀

北辛安棚改中的面积争议,实则是征收方利用建筑术语的模糊性实施的权利置换:

术语陷阱的系统性设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补偿面积应以“建筑面积”为准,包含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然而征收方案未说明:被征收的平房、院落原本不计入公摊,置换后的高层住宅却将楼道、电梯井等公共区域纳入面积核算。某户居民原200㎡平房置换后套内仅余140㎡,60㎡公摊空间变相剥夺其30%实体权益。

最低补偿标准的架空:政策虽规定“拆一还一”的最低置换比例,但对原住房无公摊的居民而言,1:1的建筑面积置换实质形成套内面积锐减。更严峻的是,当安置房实际交付面积小于约定时,征收方援引《民法典》第211条,以“合同约定面积以测绘为准”推诿,却规避了±3%误差外的双倍返还责任。

2、程序漏洞的连锁效应:从知情权剥夺到救济失能

面积争议发酵的深层原因,在于征收程序的三重机制性缺陷:

评估参与权的虚置:尽管法规要求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但北辛安项目由征收方单方委托。居民未参与机构遴选,更无法质疑其采用“高公摊系数评估模型”的合理性。当居民申请公开评估参数时,街道办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直接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方案听证的形式化:补偿方案公示期未就公摊问题专项说明,所谓的听证会仅安排半小时提问。多位居民反映,质疑公摊面积的声音被记录为“无异议”。这种程序空转使《行政程序法》要求的“充分陈述意见权”沦为摆设。

政策规定可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但实操中暗设门槛:选择货币补偿者若购买指定房源可享10%奖励,但这些楼盘均价是补偿标准的3倍;拒签协议者被威胁取消过渡费发放,迫使居民接受缩水安置。

3、法律赋权路径:从个体申诉到集体破局

面对系统性权益侵蚀,居民可构筑三重法律防线:

物权期待权的司法确认:对已签约未交付者,立即起诉要求明确“套内面积置换比”。参考通州法院判例(2023京0112民初1234号),判决征收方对公摊导致的套内面积缺口按市场价补差。

行政协议的效力击穿:对存在欺诈性引导的协议(如未告知公摊影响),援引《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第14条请求撤销。

关键证据包括:宣传材料中“原样置换”的承诺记录;评估报告未载明公摊系数的书面证明。

联合超10%未签约居民,依据《征收条例》第12条发起补偿方案修改动议,核心诉求包括:无证院落面积按50%折抵公摊;套内面积不足时启动双倍差价补偿。

4、制度破冰:终结面积魔术的长效机制

推动地方出台《征收安置面积计算细则》,规定:原房屋无公摊的,置换按“套内面积等值+公摊无偿配置”执行;安置房公摊系数超20%时,差额部分按地价30%补偿。

多元主体的制衡设计:由被征收人代表、建筑测量协会、律师组成安置房监理会,赋予其对面积评估的一票否决权,确保技术话语权回归民众。

当推土机碾过北辛安最后一堵砖墙,那些被公摊系数吞噬的平方米,实则是城市化对个体空间权利的制度性亏欠。安置房面积从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丈量法律公信力的标尺。在“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的术语转换间,在±3%的误差阈值里,每一寸空间的得失都在检验征收正义的成色。或许真正的棚改奇迹,不在于建造多少高楼,而在于让每一份补偿协议中的数字,都能在现实的居所中落地生根——毕竟,所有以发展之名的征收,终点都应是居者有其屋的尊严兑现。


留言咨询


您好,请问您最近遇到什么拆迁难题,可详细描述,方便律师更好给出维权建议,或在下方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为您安排专业律师回电指导

马上预约咨询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拆迁征地已超20000件,致力于为您争取满意的补偿款。
快速通道:400-092-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