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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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补偿方案一经作出,补偿不得擅自提高?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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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方案一经作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补偿?这是日前颁布的《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中的原话。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无论咱农民怎样依法救济权利,补偿数额都无法再提高了呢?“一把尺子”真的能量到底吗?
在明律师要提示大家的是,咱可别被新规中的这么一句话给吓唬住。首先,这“一把尺子量到底”始终都是征收方所坚持的补偿原则,可咱被征收人可是从来不会轻易接受。您的尺子是有了,但合不合法公不公平,是不是得另说呢?
其次,新规强调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补偿,突出的是对补偿安置的监管和公开透明。咱农民若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完全有权针对补偿安置决定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依法救济权利那可不叫“擅自”,而是依法审查现有补偿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那该提高就得提高,此时就叫做依法提高,怎么能算“擅自”提高呢?
这就好比某些人走黑道害怕,所以要连喊带唱给自己壮胆。但这并不妨碍咱把灯给它点亮了,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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