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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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林地、耕地、承包地能被继承确权吗?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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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2、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3、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4、老人的宅基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未来农村和城市关系的发展趋势。现在去农村看看,基本都是以老人和小孩为主体的人群,年轻的或者有条件的都出去了,打工的打工,落户的落户,留下的是村里的耕地和宅基地。

进城打工本是一件好事,可以大幅改善自己家庭的生活条件。但是随着家中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在农村能参加土地确权的就只有家中的老人了。因此往往一个家庭的承包地、耕地、林地都被确权到老人身上。

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来人身体不好了,家里的地怎么办?难道就被收回了?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政策可以得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其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减调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积。

所以广大农民朋友可以不用担心,因为土地承包是以“户”为主体的,因此不会因为确权与否和家庭成员的增减产生变动。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归谁,主要看土地是老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以及土地类型来进行判断,有些土地可由子女继承确权,有些则由村集体回收。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

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

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

2、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所以,就算是已经分户了,老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

3、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如果是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老人去世后,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民法典》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

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

4、老人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由老人的子女继承的。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的子女进行农村房屋的确权。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宅基地也可进行确权,如果是城镇户口,则在登记备注一栏写清楚,非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可。

最后关于外出打工的人弄否参加确权,这里拆迁律师要明确的是:去大城市居住了,而且户口上的所有人都已经不是农村集体户口的,这些人的土地将直接被收回,不给予确权,收回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2024年在我国林地、耕地、承包地能被继承确权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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