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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陈南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4-05-24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崇)征地告〔2024〕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2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6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轨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陈通路、陈南公路交叉口以东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陈南村六组336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61.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陈南村七组53.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陈南村三组1296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93.80平方米、建设用地1268.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陈南村十二组89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7.60平方米、建设用地619.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273.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386.30平方米、建设用地1887.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崇明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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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崇)征地告〔2024〕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2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6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G40沪陕高速以东、陈通公路以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陈南村十二组720.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7.52平方米、建设用地372.7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陈南村十五组161.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1.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81.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8.97平方米、建设用地372.7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崇明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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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崇)征地告〔2024〕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2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6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轨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G40沪陕高速以东、陈通公路以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陈南村十五组249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96.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9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96.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崇明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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