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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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服时如何申诉?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4-07

浏览量:

导读:房屋价值评估是征收补偿的核心环节,评估结果的公正性直接决定补偿金额,也是征收程序中争议最为集中的领域。2026年房屋征收评估纠纷中,76%的争议源于评估方法不透明或数据错误。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服时,法律提供了复核、鉴定、复议、诉讼等多层次救济路径。被征收人如何依法行使申诉权利,直接关系到补偿权益的最终实现。

1、评估异议的法定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这一10日期限是法定权利行使的“黄金窗口期”,被征收人应当高度重视,避免因逾期而丧失救济权利。

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明确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如可比实例选取不当、修正系数设置不合理、评估方法错误、遗漏项目等。某户通过复核发现评估机构未考虑地铁规划,获赔区位溢价50万元。复核申请需指出具体问题(如参数错误、数据遗漏),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原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专家鉴定。被征收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鉴定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若经鉴定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重新评估的费用和鉴定费用由原征收评估机构承担。在评估方法的技术审查方面,市场比较法需附可比实例清单及调整系数表,否则可申请专家复核;收益法需提供连续3年财务报表及租金合同原件。

2、司法救济路径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可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对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复议要点包括:程序合法性审查——征收决定是否纳入年度计划;实体合法性审查——补偿标准是否低于市场价。

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状需明确被告信息(区人民政府)、诉讼请求(撤销补偿决定/变更补偿标准)、事实与理由(评估方法违法、补偿标准过低)。

民事追加补偿。被征收人还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支付行政补偿未涵盖的款项(如装修费、附属物价值),案例显示朝阳区某户获赔30万元装修补偿。

3、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应当重点核对以下内容:评估时点是否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可比实例是否与被征收房屋在同一供需圈、用途相同、规模相近;修正系数的确定是否有合理依据;评估方法是否正确适用。

若评估报告中未附可比实例清单及调整系数表,或可比实例与被征收房屋缺乏可比性,被征收人可据此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

4、被征收人的证据保全

为确保评估异议的顺利推进,被征收人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征收前对房屋现状进行360度视频取证,重点拍摄特殊装饰及附属设施;保存权属证明、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对征收过程中的关键文书拍照留存;对评估报告的送达时间、内容进行记录。

结语: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服时,应当遵循“复核-鉴定-复议-诉讼”三级救济路径。被征收人应当把握10日复核申请期限,及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在10日内申请专家鉴定;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评估报告不是不可挑战的“定论”,而是可以被质疑、复核、鉴定的“阶段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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