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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征地拆迁公告,涉及永丰村、永乐村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1-21

| 项目名称 | 南翔镇JDC2-0201、JDC2-0202单元21-04、48-04、48-05地块绿地新建工程 |
|---|---|
| 行政区划 | 嘉定区 |
| 项目位置 | 东至鹤湾路,南至小绵羊厂区,西至安惠路,北至白家浜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5〕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6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新建南翔镇JDC2-0201、JDC2-0202单元21-04、48-04、48-05地块绿地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鹤湾路,南至小绵羊厂区,西至安惠路,北至白家浜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翔镇永丰村332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328.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翔镇永丰村白家组2585.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50.90平方米、建设用地534.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南翔镇永丰村构菊组21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南翔镇永乐村东园组23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南翔镇永乐村老东组836.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6.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20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44.30平方米、建设用地3863.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南翔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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