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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1-16

| 项目名称 | 梅陇外环生态永联捆绑地块储备和前期基础性开发项目(02-08-11等未收储部分) |
|---|---|
| 行政区划 | 闵行区 |
| 项目位置 | 闵行区梅陇镇,东至景东路,南至规划红线,西至景洪路,北至华济路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5〕第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0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梅陇外环生态永联捆绑地块储备和前期基础性开发项目(02-08-11等未收储部分)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闵行区梅陇镇,东至景东路,南至规划红线,西至景洪路,北至华济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三组8740.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7.34平方米、建设用地5966.03平方米、未利用地2517.21平方米。
2、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四组40118.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183.80平方米、建设用地5086.58平方米、未利用地23847.85平方米。
3、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一组14268.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9.78平方米、建设用地9880.72平方米、未利用地3578.3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3127.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250.92平方米、建设用地20933.33平方米、未利用地29943.4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项目名称 | 梅陇外环生态公建配套用地储备和前期基础性开发项目(02-21-07等未收储部分) |
|---|---|
| 行政区划 | 闵行区 |
| 项目位置 | 闵行区梅陇镇,东至景东路,南至春申塘,西至景洪路,北至华济路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5〕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00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梅陇外环生态公建配套用地储备和前期基础性开发项目(02-21-07等未收储部分)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园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闵行区梅陇镇,东至景东路,南至春申塘,西至景洪路,北至华济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三组13513.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0.18平方米、建设用地13043.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四组18586.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67.46平方米、建设用地13490.81平方米、未利用地2428.55平方米。
3、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一组3643.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027.86平方米、未利用地615.9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743.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37.64平方米、建设用地29561.67平方米、未利用地3044.4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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