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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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征地拆迁公告,涉及新苗村、红桥村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2-23

浏览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4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七灶港(薰衣草河-三号河)及七灶港东湖、三号河(周邓公路-七灶港)河道建设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陆地水域、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周浦镇,东至三号河,南至七灶港,西至薰衣草河,北至周邓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康桥镇新苗村1659.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659.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康桥镇新苗村二组6605.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93.12平方米、建设用地132.61平方米、未利用地379.88平方米。

3、浦东新区康桥镇新苗村一组25017.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043.5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974.33平方米。

4、浦东新区周浦镇红桥村二十三组4428.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59.5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68.8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7711.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196.24平方米、建设用地1792.01平方米、未利用地7723.0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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