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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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征地拆迁公告,涉及红桥村、瓦南村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2-23

浏览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6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44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丹参路(满天星路-申江路)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丹参路(满天星路-申江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周浦镇红桥村十六组471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73.50平方米、建设用地2011.00平方米、未利用地634.0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周浦镇红桥村十七组421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81.90平方米、建设用地2004.60平方米、未利用地725.70平方米。

3、浦东新区周浦镇瓦南村二十二组468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02.70平方米、建设用地3052.60平方米、未利用地930.00平方米。

4、浦东新区周浦镇瓦南村十八组522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20.50平方米、建设用地487.20平方米、未利用地619.90平方米。

5、浦东新区周浦镇瓦南村十九组118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8.30平方米、建设用地635.6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002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66.90平方米、建设用地8191.00平方米、未利用地3070.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8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3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檀香路(满天星路-薰衣草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周浦镇 东至薰衣草路,南至/,西至满天星路,北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周浦镇红桥村十七组48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周浦镇瓦南村二十二组2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0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2.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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