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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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局面下的“集体维权”,被征收人得明白这3件事!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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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维权”快要进入2026年了,咱被征收人可不能停留在过去没点儿长进。今天在明律师就给大家说说当下“集体维权”中你不得不明白的3件事:
1.征收方靠奖励金等手段促签,并不妨碍咱形成集体维权。项目一启动征收方往往如猛虎下山一般靠奖励金促签,签约户数每日滚动更新播报,听得咱对补偿不满的户心里直突突。
要我说,允许咱争取凑成十几户甚至几十户的集体维权局面,也得允许人家施展手段去抢一波快速签约。二者互不影响,咱只需守住咱这边的基本盘即可,不要被签约的阵仗给忽悠住。谁知道那些忙忙叨叨跑去签字的都是不是被征收人呢?
2.“集体维权”本来就是“求上得中,求中得下”,要争取几十户,也不能看不上十几户甚至最后剩下的那几户。“集体”的力量大,从来都是有一户算一户,“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很多时候并不需要找三十个臭皮匠。绝大多数时候,能把法律程序坚持到底的都是少数人,不会是多数人。
3.不要因为怕风险而不敢参与集体维权。“集体维权”的目的绝不在于拉山头搞对立,而是要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以更低的成本覆盖到更多的户,引导大家靠申请听证、监督查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从而减少盲目信访尤其是越级走访,长期“钉子户”等易造成“双输”的情形。“集体维权”从不意味着更大风险,而往往意味着各方共赢和更高效的争议化解。
“集体维权”,集体只是形式,目标在于有效救济权利推动项目,跟着专业律师往前走,大家都不用怕,包括征收方也不用把这视作洪水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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