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立即咨询

天津市‌青光镇生态搬迁涉及多户自建房,无证建筑能否获得部分补偿?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07-17

浏览量:

导读:在天津市青光镇生态搬迁工程推进过程中,大量自建房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产证书,面临“认定难、补偿难”的困境。这些建筑形成于特定历史时期,承载着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却因证件缺失在搬迁中陷入被动地位。

法律对“无证建筑”的定性并非一刀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政府在征收前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对无证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区分为“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两类:

合法无证建筑:主要指建造时符合当时规划要求,或属历史遗留原因未能办证的房屋。例如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农村自建房,因行政管理滞后未获证书的,拆迁时应当享受与有证房屋同等的补偿权益。

违法建筑:指未取得规划许可或严重违反建设规定的房屋。按《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此类建筑可能面临限期拆除且不予补偿的后果。

天津实践: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处理

天津市在解决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建筑问题时,采取了更为细致的认定方法:

建造年代是关键分水岭:对于建于1990年《城市规划法》实施前的自建房,只要经当时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同意建设,即使未办证,也纳入合法建筑范畴。这一原则在武清区、北辰区等搬迁项目中已有实践。

一户一宅保障: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但无证的自建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居民仍有权获得宅基地补偿与房屋重置补偿。2023年天津一起典型案例中,王女士的宅基地虽无证,但法院最终判决其享有安置补偿费,依据就是其作为本村村民天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补偿标准上,天津地区采用结构类型差异化补偿方案:

农村草房:约1900元/平方米;

砖瓦房:约2400元/平方米;

砖砼结构房屋:约2800元/平方米;

二层及以上楼房:约3300元/平方米。

当拆迁方以“无证即违建”为由拒绝补偿时,居民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权利:

主动申请合法性认定:向乡镇政府或规划部门提交历史建房证明(如村委会批地文件、缴费凭证等),要求启动合法性认定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是征收前的必经流程。

行政复议与诉讼:若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2022年石家庄深泽县案例中,镇政府将无证房屋认定为“抢占集体用地”并发出限拆通知,最终被律师以“执法目的不当”成功质疑。

协同谈判与第三方调解:通过司法所、街道办等协调重新评估补偿方案。山西大同曾有两百余户无证房主通过律师参与谈判,最终争取到产权调换安置房。

公平补偿与生态目标的平衡:青光镇生态搬迁的本质是公共利益导向的城市更新,但公益属性不能以牺牲居民基本财产权为代价。

对无证自建房的处理需考量三重平衡:

历史与现实维度:承认早期农村建设管理不完善的客观背景,避免用现行标准追溯过往;

生存权与发展权:对唯一住房的无证房主,补偿应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法定底线;

生态效益与社会稳定:简易拆除虽节省成本,但可能衍生社会矛盾。青岛旧村改造中,对无证房采取“成本补偿+安置房调配”模式,既推进项目又保障居住权。

法律学者张曙光指出:“无证房屋的补偿问题,本质是城市发展对历史欠账的回应”。天津青光镇的搬迁工程终将落幕,而那些曾庇护几代人的无证自建房的命运,将取决于今天的法律是否愿意温柔回望过去。


留言咨询


您好,请问您最近遇到什么拆迁难题,可详细描述,方便律师更好给出维权建议,或在下方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为您安排专业律师回电指导

马上预约咨询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拆迁征地已超20000件,致力于为您争取满意的补偿款。
快速通道:400-092-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