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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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11层半,协议无效就能强制拆除吗?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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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50万元合作建房11层半,遇到土地整备项目大楼直接被拆,补偿安置却和自己没关系?在广东东莞参与合作建房的张先生就碰上了这样的糟心事儿。
土地整备一启动人家征收方说了,张先生当年和案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那压根儿就是非法的,无效的,根本不享有涉案楼房的任何权利。征收方已和土地真正的权利人签订了协议,再拆除楼房那不叫强制拆除,张先生的利益应当去找案外人通过民事途径主张,咱管委会和镇政府可管不着。
代理该案的卢恩光、张作元二位律师可就说了,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和强制拆除楼房行为是否合法无关。本案中管委会和镇政府均未依法认定涉案楼房系违建,且张先生却系实际居住使用该楼的805房间,其当然与房屋被拆有利害关系。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行为未保障张先生的补偿权益,且两机关均不具备认定违建的职权,直接这么拆那注定是违法的。
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这土地整备中的补偿安置权益还得去找征收方讨,怎么能去和案外的某个个人主张呢?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该拆除行为违法也就没有什么悬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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