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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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突袭强拆招商引资企业,重庆砂石公司告赢街道办,获赔251万!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8-24

浏览量:

导语:重庆一家砂石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备案证、环评批准文件都有。经营近十年后,2018年被街道办事处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公司索赔1800多万,法院最终判赔251万。法院的逻辑很明确:强拆违法,企业的合法财产损失必须赔。但营业损失、职工补偿金等,跟强拆没有直接关系,不赔。

 

 

一、招商来的企业,凌晨被突袭强拆

 

2008年,重庆源某砂石公司经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入驻,主营鹅卵石加工。街道办先后帮企业协调了码头岸线、项目立项、环境评估等手续,发改委给了备案证,环保局批了环评文件。

 

2016年,当地启动沿江码头清理整顿,源某公司被列为整治对象。2018年3月23日凌晨,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公司的厂房实施强制拆除,机器设备也被搬走。

 

2018年6月,行政复议确认: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二、企业索赔1800万,政府说“违建不赔”

 

强拆被确认违法后,源某公司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国家赔偿,对方一直没回复。公司提起行政诉讼,索赔1800多万。

 

街道办的理由:拆的是违法建筑,不该赔。

 

公司的理由:我是政府招来的,手续也是政府批的,凭什么不赔?

 

三、法院:合法财产部分,该赔就得赔

 

法院判决街道办事处赔偿源某公司机具设备损失140万、厂房建筑损失111万,合计约251万,驳回其他诉求。

 

法院的逻辑很简单:

 

第一,虽然是“违建”,但里面的材料设备是企业的合法财产。 厂房虽然没办证,但盖房子的砖、水泥、钢筋都是企业花钱买的。拆了这些,就得赔。法院参照评估报告,判了111万。

 

第二,强拆时政府没清点清楚,这个亏政府自己吃。 法律上有个规矩: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强拆时街道办没做完整的财产清点,清单上有遗漏,法院直接把举证责任压到政府身上,判了140万机具损失。

 

第三,营业损失、职工补偿金,跟强拆没有直接关系,不赔。 法院认定,原材料损失、停产损失、职工经济补偿金等,因与强制拆除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不予支持-8。这些属于“间接损失”,法院不支持。

 

四、这个案子告诉企业什么?

 

第一,被认定“违建”不等于一分钱拿不到。 厂房虽然没证,但盖房的材料、里面的设备都是企业的合法财产,拆了就得赔。

 

第二,强拆时政府没清点清楚,是政府的责任。 如果政府强拆时没做完整财产清单,导致你没法举证,法院会把举证责任压到政府身上。

 

第三,营业损失、职工补偿金,强拆案里一般不赔。 这些属于间接损失,法院通常不支持。

 

第四,证据要提前留好。 备案证、环评批复、政府支持文件——统统保留原件。这些都是证明“政府当时是同意我干的”的关键证据。

 

五、总结

 

招商引资企业被认定“违建”强拆,不等于一分钱拿不到。

 

街道办以为“拆的是违建,不用赔”,法院说“违建里的合法财产,该赔”;街道办以为“清单上没写的就不算”,法院说“你没清点清楚,举证责任在你”。

 

对企业来说,记住三条:强拆确认违法后及时申请赔偿、合法财产部分该赔就得赔、证据提前留好。法律不会让“招商时座上宾、拆迁时违法建筑”的套路得逞——法院会给你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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