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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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征地拆迁公告,涉及浦秀村、新叶村、渔沥村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1-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奉贤区庄行镇
行政区划奉贤区
项目位置奉贤区黄浦江干流与庄行镇上游交界黄浦江干流与庄行镇下游交界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1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奉贤区庄行镇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水域、市政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黄浦江干流与庄行镇上游交界黄浦江干流与庄行镇下游交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秀村4组5848.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80.03平方米、建设用地35.34平方米、未利用地133.31平方米。

2、浦秀村8组3341.2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46.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4.76平方米。

3、新叶村新光10组189.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9.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新叶村新光1组2605.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21.70平方米、建设用地89.96平方米、未利用地593.61平方米。

5、渔沥村7组2346.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7.99平方米、建设用地664.88平方米、未利用地263.9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331.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55.79平方米、建设用地790.18平方米、未利用地1085.6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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