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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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2-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1号河东侧绿地(35A-05A、38A-05A)
行政区划青浦区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崧润路,南至秀福路,西至河道,北至秀禾路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5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3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崧润路,南至秀福路,西至河道,北至秀禾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组1393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76.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2.0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93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76.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2.0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崧润路西侧31A-07A地块
行政区划青浦区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崧润路,南至秀禾路,西至河道,北至规划地块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5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3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崧润路,南至秀禾路,西至河道,北至规划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6组13616.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64.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1.8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616.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64.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1.8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秀禾路南侧33A-03A地块
行政区划青浦区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泗浦泾,南至33A-04A地块,西至33A-02A地块,北至秀禾路。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8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2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秀禾路南侧33A-03A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泗浦泾,南至33A-04A地块,西至33A-02A地块,北至秀禾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9组751.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9.5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1.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9.5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华科东路北侧28A-06A地块
行政区划青浦区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油墩港路,南至华科东路,西至规划28A-07A地块,北至公共绿地。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04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华科东路北侧28A-06A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油墩港路,南至华科东路,西至规划28A-07A地块,北至公共绿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6组8120.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20.0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120.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20.0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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