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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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2-23

浏览量:

项目名称三林镇0901-09-04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行政区划浦东新区
项目位置浦东新区三林镇。东至0901-09-03地块,南至懿德路,西至宁泽路,北至0901-09-03地块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7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52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三林镇0901-09-04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三林镇。东至0901-09-03地块,南至懿德路,西至宁泽路,北至0901-09-03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闵北村民组2589.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295.40平方米、未利用地293.80平方米。

2、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闵西村民组319.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70平方米、未利用地301.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90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313.10平方米、未利用地595.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三林PDP0-0802单元05A-08A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行政区划浦东新区
项目位置浦东新区三林镇,东至0802-05A-05A地块,南至泰秀路,西至0802-05A-06A地块,北至0802-05A-04A地块。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三林PDP0-0802单元05A-08A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居住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三林镇,东至0802-05A-05A地块,南至泰秀路,西至0802-05A-06A地块,北至0802-05A-04A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北陈村民组1659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8.50平方米、建设用地14595.20平方米、未利用地626.30平方米。

2、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南陈村民组2215.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215.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805.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68.50平方米、建设用地16810.90平方米、未利用地626.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耀翔路(新桥港路-上南路)新建工程
行政区划浦东新区
项目位置浦东新区三林镇,西起新桥港路,东至上南路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6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耀翔路(新桥港路-上南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三林镇,西起新桥港路,东至上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东瞿组223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1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70平方米。

2、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卢家村民组1773.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18.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5.60平方米。

3、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闵北村民组54.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20平方米。

4、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闵西村民组5234.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73.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61.30平方米。

5、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南陈村民组3528.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01.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27.60平方米。

6、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塘湾村民组28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5.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浦东新区三林镇天花庵村西瞿组39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50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94.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11.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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