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立即咨询

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2-17

浏览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3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2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矿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曹路镇,东至民风路,南至民秋路,西至村宅边界,北至规划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东二村民小组72.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2.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一村民小组3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5.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8.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矿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曹路镇 东至民雪北路,南至上海飞天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西至中群河,北至杨家沟。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北四村民小组688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73.60平方米、建设用地14.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88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73.60平方米、建设用地14.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0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5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曹路工业园区05-02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矿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曹路镇 东至民风路,南至05-03地块,西至05-04地块,北至05-09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东三村民小组1502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12.10平方米、建设用地13911.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西三村民小组1319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14.30平方米、建设用地11576.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821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26.40平方米、建设用地25488.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留言咨询


您好,请问您最近遇到什么拆迁难题,可详细描述,方便律师更好给出维权建议,或在下方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为您安排专业律师回电指导

马上预约咨询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拆迁征地已超20000件,致力于为您争取满意的补偿款。
快速通道:400-092-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