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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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房屋拆迁补偿中,被拆迁人要钱还是要房,哪种更划算?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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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长沙房屋拆迁补偿中,拆迁户如何选择:1、货币补偿方便省事,但有贬值风险。2、产权调换解决居住问题,但后期纠纷多。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有利有弊,被拆迁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要慎之又慎,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需求并结合当地房价、物价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这些年,为了加快城市建设进程,不少老旧小区和城郊农村开始慢慢拆除了,对于很多人来说,生活也将发生重大改变。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最重要的就是补偿了,而通常补偿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直接给钱,而另一种就是给房。

于是,不少被拆迁人开始纠结了,到底是要钱还是要房呢?

首先,在补偿合理的情况下,被拆迁人无论选择是要钱还是要房都是不亏的。因为要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土地的市场价评估给出的现金补偿,相当于拆迁方买了你的房子;而要房子是直接补给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房产,相当于拆迁方用新房换你的旧房。

那么,被拆迁人应该怎么选才最划算呢?

1、货币补偿方便省事,但有贬值风险。

货币补偿最大的优点就是操作简单方便,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以自己规划使用。所以,对于已有合适住房的被拆迁人来说,拿钱可能更方便。因为房子已不是必需品,而且每月可能还有房贷要缴,那么这个时候选择拿钱就更合适一点。不仅能减轻贷款压力,还可以做点小投资,为长远生活做打算。

但拿钱也有缺点,那就是房屋变成货币后存在的相对贬值,或者拿到钱后不知如何使用造成的无度挥霍。目前房价、物价涨幅较快,被拆迁人要是拿到钱款后再慢慢寻找合适房源,可能很难再买到同样面积的房屋了。

另外如何支配这一大笔钱也是个问题,一夜暴富的“拆二代”最后过得比穷人还悲惨的新闻报告不胜枚举,如果被拆迁人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理财能力,手中的钱款也将面临贬值的问题。

2、产权调换解决居住问题,但后期纠纷多。

房子最大的优点就是升值空间大,尤其是这些年在经济发展的促进下,所以对选择要房的被拆迁人来说,这算是一项投资。若被拆迁人的城市级别较高,不妨把房子当做一项投资,自己居住或以后出租都划算。

但选择房屋也存在一些缺点。

比如,很多地方奉行先拆后建,在拆迁时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造成安置房迟迟不能交到被拆迁人手中。另外,不能保证安置房的产权、质量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被拆迁人不懂这些,光听拆迁办说是大产权,等办证之后才知道只能住不能交易就傻眼了。还有就是被拆迁人对房子的位置、户型、环境等因素的选择权十分有限。

因此,我们建议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时,要看清协议条款,对安置房的产权、面积、位置、质量问题、违约责任等是否有作出约定,不要等到交房后出现问题才追悔莫及。

综上,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有利有弊,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可能也比文章阐述的更复杂,被拆迁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要慎之又慎。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需求并结合当地房价、物价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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