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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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屋遭强拆的5大预兆,被征收人都了解吗?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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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房屋遭强拆的5大预兆:1、步步紧逼,频繁谈判逼妥协。2、巧舌如簧,骗出老宅再签协议。3、暴力威胁,断水断电等方式扰乱生活。4、先拆别家,用行动预兆强拆。5、最后通牒,下文件开始计算倒计时。

在我国房屋遭强拆的5大预兆:

预兆一:步步紧逼,频繁谈判逼妥协。

为了让拆迁户们尽早签字,拆迁方不惜想尽办法隔三差五地来和大家谈判。一开始可能还是好言相劝:早签字,早选房,后选可比先选的房差得多了。对于一些不坚定的拆迁户,听到这也就心动签字了。几次下来,如果您还是没有签字,拆迁方会把您当成眼中钉,换种谈判策略:再不签字,小心不拆你的房,一分钱你也得不到。频繁谈判之后,很多拆迁方便丧失了耐心,走上了强拆的道路。

首先,您要明白,只要您的房屋在征地红线范围内,那么拆迁方是不能随便就决定不拆您的房的。

其次,之所以频繁交涉,大多是拆迁进度所迫,因而我们要抓住谈判的机会提高补偿,而不是干耗着什么也不做。

预兆二:巧舌如簧,骗出老宅再签协议。

最近还见到一种常见的强拆情形是闭口不谈拆迁最终的补偿,只是让拆迁户签《临时过渡安置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是让拆迁户们先搬出去住,每个月对租房补贴。声称补偿标准还没定,日后标准出来了再签最终的协议。

在律师看来,这个协议目的很明确,就是缓兵之计,让拆迁户搬走,拆您的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这里指的是补偿协议签订好了才能搬迁。那么现在过渡安置协议明显是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是相悖的。

预兆三:暴力威胁,断水断电等方式扰乱生活。

今天采取断水断电的暴力方式逼签,明天就能挖您的房前屋后,这是强拆最常见的预兆之一。此时拆迁方已经不想再和您多做交涉,通过采取不合理的手段闹得鸡犬不宁。如果您还不妥协签字,拆迁方可就不会再等待了,说不定哪天就强拆了。

预兆四:先拆别家,用行动预兆强拆。

最直接的强拆预兆就是,拆迁方不屑于和您多做纠缠,直接拿别家开刀,等到别家都拆完了,自然就会轮到您家。收到这样的求助,我们通常会告诉拆迁户,再去找拆迁方最后谈一次,摸清拆迁方的底线。如果还是谈不拢,对于强拆过程进行拍照录像,从强拆之日起我们就可以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越是嚣张的拆迁方,咱们越是不能着急,冷静思考,并及时拿起法律途径维权,通过法律来武装自己。

预兆五:最后通牒,下文件开始计算倒计时。

强拆之前往往会收到一系列文件,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土地会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收到这两份当中的其中一份文件,千万不要拒收,也不要置之不理。

这是拆迁方下达的最后通牒,从文件收到之日起,就已经开始计算维权时效了。如果您还是按兵不动,那么在6个月后拆迁方将会进行合法的强拆。那个时候再想找律师提高补偿,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现实生活中,强拆的预兆可能不止文中所列的这五种。拆迁程序多而杂,我们要提高警觉,多了解拆迁知识,及时发觉强拆的前兆,对您的财产进行拍照录像保存证据。遇到即将被强拆,或者已经违法强拆的,一定要在时效内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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