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首席拆迁律师

专业领域: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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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余万承包地补偿款都被承租人领走了,拆迁方咋能这么干?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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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0万元的补偿、补助和奖励款,其中500多万是属于咱土地承包权人的,拆迁方凭什么一股脑支付给了承租人呢?承租人面对当年自己签下的白纸黑字的协议书却翻脸不认账,这500万难道要被侵吞不成?
20年前北京市某村的周先生一家将自己承包的果园用地租赁给王先生种植经营,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拆迁时王先生作为乙方有权得到果树、苗木及地上物损失的补偿费。2020年这地方真的拆迁了,拆迁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将全部2000余万元补偿款分两批打入了王先生的账户,周先生一家却是两手空空。
此时王先生却觉得所有的补偿利益都该是自己的,和周先生一家毫无关系。周先生一家委托了梁红丽律师团队的刘清伟律师,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最终依据当年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书和王先生在另案庭审中对该笔补偿款归属的自认,一审判决被告王先生返还补偿款5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
我们要提醒广大土地权利人,一定要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明确约定遇到征收、腾退时的补偿利益归属,同时要在土地被占用后“常下地看看”,持续关注涉案土地有无新情况。一旦发现拆迁启动要及时亮明土地承包权人的身份加入到补偿协商中,签订属于自己的补偿协议。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补偿利益不会被他人恶意侵占,也就不至于再去费尽心力打民事官司讨要补偿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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