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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养殖合作社因环保被关停,一审判32万二审改235万!
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 https://www.fangwuchaiqian.cn/
时间:2026-09-07
导语:青海大通县一家奶牛养殖合作社,是政府扶持、手续齐全的合规企业。2019年因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被要求限期关停。企业配合政策主动退出,但补偿问题一直没解决。一审法院只判了32万,企业不服上诉,政府也上诉。2026年2月,青海省高院二审改判:政府支付235万补偿款及利息。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个道理:合法关停不等于“白关”,公共利益不能让企业独自掏腰包。

一、合规经营多年,一纸关停通知让企业被迫退出
2012年,某奶牛养殖合作社在大通县成立,完成了用地预审、项目立项、环评批复、动物防疫资质审批等全部法定流程,是地方农业产业化的正规经营主体。
2018年,因区域被划入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行业主管部门多次督导企业整改。2019年4月,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乡镇政府向合作社下达《限期关停通知书》,要求2019年5月5日前完成全面清养、彻底关停。
企业配合环保政策,按期主动终止全部养殖业务。但关停之后,圈舍、构筑物、养殖设备、环保绿化苗木等全部固定资产失去使用价值,大量资产闲置报废。补偿问题迟迟未能落地,企业通过信访、行政交涉等多种方式维权无果,最终走上法庭。
二、一审32万、二审235万,差在哪?
2023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了32万。企业和政府都不服,双双上诉。
企业认为一审资产认定片面、补偿范围严重缩限,无法覆盖合法损失;政府则认为一审补偿标准过宽、财政补助抵扣不足。
青海高院二审改判,牢牢把握现代行政补偿核心原则: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相对人特别损失的,应当公平合理补偿,公共利益不能由市场主体独自买单。
法院建立了 “资产属性+使用功能+关停影响” 的三维认定标准,严格区分专用资产与通用资产、存续资产与报废资产:
- 圈舍、养殖构筑物、配套设施——这些是养殖专用的固定资产,禁养区一划,企业彻底没法干了,资产完全报废、没法二次利用。139万元资产价值全额纳入补偿。
- 场区绿化苗木——这是养殖配套的生态设施,关停后苗木也没用了。73万元苗木损失全额补偿。
- 全自动挤奶设备、粪污处理设备等专用设备——一审没算全的专用设备损失,二审重新核算补上。
另外,法院还明确了政府逾期补偿要算利息。最终,青海高院二审判决:政府支付235万多补偿款及利息。
三、这个案子告诉养殖企业什么?
第一,禁养区关停不等于“白关”。 法律规定,因划定禁养区导致养殖场关停、养殖户受损失的,政府必须依法给补偿。一审判32万,二审改235万——补偿范围的认定直接决定最终能拿多少钱,企业要敢于争取。
第二,养殖专属资产要“全额算”。 圈舍、养殖构筑物这些专属设施,因为全域禁养彻底报废、没法再利用的,应当全额纳入补偿。绿化苗木这些配套生态设施,关停后同样没了价值,也该赔。
第三,证据是关键。 企业能拿到二审改判,靠的是完整的资产清单和建设投入凭证。建设合同、设备发票——统统保留好。
第四,行政诉讼要坚持到底。 一审输了不代表没希望,本案一审后双方都上诉,二审改判235万。关键在于坚持。
四、总结
因划定禁养区关停合法经营的养殖场,政府可以关,但补偿必须公平到位。
一审判32万,二审改235万——差的不是钱,是对“公平补偿”的理解。青海高院用这个案子确立了环保关停补偿的裁判规则:养殖专属资产全额算、配套生态设施也要算、逾期补偿要算利息。
对养殖企业来说,记住三条:禁养区关停不等于白关、养殖专属资产要主张全额补偿、行政诉讼要坚持到底。 法院会保护每一个配合政策、合法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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